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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房屋面临拆迁,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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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家面临征地、拆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以下参考意见:

   一、如何识别征地、拆迁的合法与否?

   大家咨询时首先问到的就是赔偿问题,这对于你们来说是很正常的,因为赔偿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本无可厚非。可是在大家关心赔偿问题时,有没有注意征地、拆迁的合法性问题?

   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其目的都应当是为了公共利益。

   我们看征地是否合法,首先审查征地单位(一般是县级政府)有没有省一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因为根据现行的土地法律规定,农用地要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要由省一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其次,就是征地单位有没有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由县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再次,就是审查征地单位的报批材料是否合法,因为除了法律规定的一书四方案等材料以外,国务院国发[2004]28号明确规定,要把被征地农户对用地现状的确认作为报批征地时的必备材料,否则即是违法的,也是应当撤销的。只有在搞清征地合法与否的前面提下,才能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唯有此才能更好的保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对于拆迁,关键要审查拆迁人有没有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发布公告。否则即是违法的。

   二、知道征地、拆迁违法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目前的征地现状来看,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省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另一种是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对于后者,没有征地批准文件,显然是违法的,被征地农户可进行控告或者提起诉讼,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前者,在知道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就征地批文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是向原作出批准征地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后视具体情况可以申请裁决或者提起诉讼。

  从拆迁的现状来看,大部分是在取得拆迁许可证之后进行拆迁,但也有很多实例证明个别地方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实施拆迁,并美其名曰协议拆迁(这是严重违法的).当被拆迁户知道拆迁许可证之后,应当及时就该拆迁许可证是否合法申请复议,并审查拆迁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五个前提条件.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

  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三个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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