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流转 >> 土地流转 >> 文章正文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赵春生  来源:  阅读: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房屋拆迁补偿的费用有哪..
·土地被征收后可获得哪些..
·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
·黔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
·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