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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方案符合什么条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呈报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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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
  (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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