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房屋我必须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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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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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年久失修,,倒了,听说要拆,最近修好了,政府说违法修建把我拆了(我没有去审批),政府对吗,别人家都不拆,只拆我的。还有政府征地我可以不同意吗?解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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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1.149.153.12
留言时间:
2020/7/16 1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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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第41条及相关规定,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是需要经规划审批的;没有取得规划审批,可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另,关于征收土地,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时,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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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21/3/18 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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