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土地又是属于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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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对不起,还有一个问题要请教.我们村,马路对面的房子,现在已成为商品房住宅和店面的形式了.前几年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更谈不上土地征用的前提下,村委会和建筑老板就无缘无故地把我们村子里的自留地给建筑了这些住宅房.我们的百姓却没有任何享受的补偿.土地的性质依旧没有改变.这种情况是不是也是违法的.过了这么几年了,我们老百姓重新提起,要求处理还有用吗.如果有用,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来自: 221.223.129.151 留言时间: 2007/7/16 22:07:51
回复内容 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因此你们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控告.
回复: zhao 回复时间: 2007/7/16 2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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