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如此拆迁安置法”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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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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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沣东镇政府因“子午轮胎项目”的落成故要南槐村与小章村的1000余户农民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整体搬出。没有通过村民的协商和同意,突然的发出一张公告,并限定近万农民在短短几十天之内整体搬出,他们失去了他们的家园,搬向何方?且赔偿金额更令数万农民们心寒,无人问津,时间拮据,赔偿甚微...... 不但如此,政府更封闭了通村道路,年迈的老人哭着喊天,谁见?天真的孩子迷茫的双眼,谁怜? 整个村庄一片混乱,人心惶惶,这就是我们的新社会主义建设?荒唐?更叫人气愤!谁人来管,这地方的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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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85.39.84
留言时间:
2008/4/27 2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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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政府如要建设,拆迁应当合法化进行.征收你们的土地\拆迁你们的房屋应当依法进行.如存在违法问题,你们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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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13 21: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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