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定界找镇、村核实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对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是北京市顺义区农民,我村农户宅基地都有永久的使用权证。现在,我村的土地已经取得了上级批复。我问区执法人员,“在征地中为什么没经我们农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确认这一程序”。区国土局执法人员说:“由于我市集体土地没有确权到户,所以集体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堪测定界单位在勘测定界过程中会找镇、村核实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公示内容也包括被征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区国土局的这种做法、说法对吗?符合法律规定吗?
请律师帮助和指点。
谢谢!!!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来自: 125.34.82.151 留言时间: 2008/7/8 6:15:26
回复内容 你好,区国土局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是明显违反国发[2004]28号文相关规定的.
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8 13:41:5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