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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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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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道路的扩建,我家房屋要被拆迁。在拆迁办对房子进行测量评估时,我不在家。结果拆迁办的就估测了。我现在要求他们重新评估能行吗?我是农村户口,在我不在家时拆迁办的他们和村委会在我家的拆迁协议合同上签了字,这份没有我同意签订的协议合同是否生效?对于农村房屋的装潢上,拆迁办说不予以补偿只给房子钱,这是不是是不合理的?对于农村住宅房屋拆迁后的过渡费用的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个位律师能答复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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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67.138.110
留言时间:
2008/8/17 15: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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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村委会代你在拆迁协议合同上签字的行为是无效的,拆迁办是不能依据此拆迁协议进行拆迁的.过渡费用,一般各地都有具体的标准,是按房屋的面积乘以X元/平方米计算的.
另外,农房拆迁,前提是政府要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进行征收\征用,然后才能进行拆迁.否则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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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8/25 1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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