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和宅基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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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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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乐山的,1995年农转非10000元钱,没有养老保险。当时我们队拆迁了一部份房屋也给他们划了宅基地,还有一部分没有拆迁,2000年大件路修建又拆迁了一部份房屋也划了宅基地,两次我们都是在拆迁范围以内的,2008年要修绿心路,需要拆迁我们的房屋,我们要求划宅基地,政府说现在没有我们的宅基地,只能按现在的文件,以还房的形式和补偿的形式。请问是这样的吗,这样对我们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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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66.149.22
留言时间:
2008/11/22 1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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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征收拆迁中,对宅基地部分,如村集体有宅基地可安置,则安置一处宅基地,如村集体不能安置宅基地,则应当以现金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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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4 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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