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赔偿问题,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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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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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拆迁属于徐州市欧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阿尔卡地亚东隔壁,原来是住宅房,后改为沿街门面(签的:移动手机号直销店,电信便民代理店),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有5年内的营业执照,房证面积21平方,实际面积16.6平方。一家五口人,我奶奶83岁,父母,我和弟弟。唯一住房,没有其他房产。
现在拆迁安置办法是拆一赔一,无论是安置幸福家园还是原拆原建都要添十几二十多万。奶奶年龄大想要一楼,拆迁小组说没有一楼,再拖连房子都没有。
我想请问的是,根据我家条件可不可以要求赔偿门面房;如果不行是否能享受一楼的安置;最低面积补偿是多少(不加钱给的房子面积);在哪安置合适(幸福家园3100元/平方米;原拆原建4400元/平方米,超出面积五千多/平方米,18个月过渡期。);我家07年申请了经济适用房,街道已经交上去了,说是优先安置拆迁户,这套房子会不会和经济适用房冲突?
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指点。电话:13813483355 QQ:277739030 联系人:高利
我家原来是纺织厂宿舍,两层,大概有60户,都是一间屋。我们有很多家协议没签,但是楼上的瓦已经被拆除大半,是否合理?阿尔卡迪亚基价5300元/平方米,大多数都6000多元/平方米,原拆原建的房子也是5000多元/平方米,我们拆迁只陪3000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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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241.188.16
留言时间:
2009/8/12 1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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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房屋的性质已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在初始登记时为住宅,则是不能要求赔偿门面房的。
鉴于家有老人,可以与拆迁人协商,要求安置一楼。具体情况可以拆迁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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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8/14 1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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