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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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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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了5亩地,所有梨树苗都是在03年栽的(矮化密植),大约有7000棵左右啊,2009年接到聊城土地征用的通知,说是每亩地盛果期限栽120棵,那么我们剩余的怎么赔偿,按照怎么样的价格赔偿,我们不属于抢栽的树苗,去年有的地方没限栽多少棵啊,意思就是想和亩数相结合,变相的以每亩多少钱给个人。我也查了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大一样,现在这边一亩地能拍卖到100万以上,给老百姓的连个零头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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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7.136.9.65
留言时间:
2009/8/28 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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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如你所述属实,既然不存在抢栽抢种的情况,那么在征地时应当按照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数量进行赔偿.如有具体问题也可来电详询.135215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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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8/31 9: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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