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买房子的人就比原住户矮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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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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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的一个农民,我的原来居住点是在八组。后来因为父母离异,就在附近的村里买了一处房子(老房子,1991年买的办理了房产证,就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因为道路建设要拆迁,为什么要我们外来买房子的多交(400一平米)的宅基地钱,还说多出(100平米新宅基地)的不给一分钱。难道买房子就只是买了房子吗?没有宅基地吗?那我的房子是在天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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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3.170.167
留言时间:
2009/11/4 1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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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村民可依法申请宅基地,且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因你属于外村村民,非该村集体组织成员,故在你买房时,你只享有房产的所有权,但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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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5 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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