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被分,果树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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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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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我承包本村土地,响应村里号召自购树苗发展果园,承包期15年,期满后优先承包该果园,如不能承包,补偿承包费的60%。去年果园承包到期,村委直接将该果园分配给别人,也不给予补偿。今年春,村委将果树砍杀,我该如何维权,可以提出哪些请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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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3.168.74.91
留言时间:
2009/11/5 14: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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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承包合同到期,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或者优先承包,或者补偿承包费的60%,并对果树予以相应补偿。你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合同,补偿承包费,并对果树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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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6 1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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