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路北区长宁楼启北楼拆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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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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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唐山上述位置 正在进行拆迁前的工作,但是我们根本没有见到任何带公章的文件,他们就来评估了 这个合理么 现在他们已经开始动员了 而且要我们签协议 连开发商都不知道是谁 更没有相关文件 请问这符合流程么?而且他们跟我们要房本 土地证...心里没底啊 而且现在他们动用了黑社会“力量”呵呵 用恐吓 威胁手段 逼迫我们拆迁,就是欺负老百姓啊
请您给点建议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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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3.181.155.92
留言时间:
2009/11/10 20: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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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如上述属实,上述拆迁行为是不合法的,拆迁应当办理拆迁许可证并进行公告。如不知拆迁人是谁,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法签订的,也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请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房本、土地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135215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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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11 9: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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