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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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后拒不签字,评估是否有效?拆迁人是否可申请强制拆迁。
来自: 123.156.238.86 留言时间: 2009/11/13 17:03:59
回复内容 你好,评估是否有效,不是以签不签字为判断有效与否的依据。因为评估报告送达方式有很多种,有的采取直接送达,如拒收,可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
  评估应在取得拆迁许可证之后进行,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在评估过程中,拆迁估价人员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如违反上述规定,所作出的评估报告即是违法无效的。
   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会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裁决后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13 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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