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们虽然户口转为城市,但一直生活在农村,且承包有土地,这种情况遇到拆迁、征地是否有安置费?
来自: 222.183.84.60 留言时间: 2009/11/21 17:05:31
回复内容 你好,遇有拆迁时,拆行赔偿的对象的房屋所有权人,即只要你有享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在拆迁时就应当向你支付补偿.
遇有征地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如你们转为小城镇户口,在征地时仍应向你们支付土地补偿费.如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则不属于被安置的对象.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22 19:02:34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