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地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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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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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民小组于2003年被镇开发公司分六次征收了520多亩农民土地,当时给予农民5万元一亩,征用时间为50年,但是现在问题出现了.第一,征地时承诺50年归回我们农民所有,但是具了解土地到了企业使用年限为60至70年,第二当时的征地补贴不应该5万元这么少,第三,当时征地怀疑没有经上级批准.实到农民手里征地款变成了3.5万元.是否合法?想找个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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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9.130.197.211
留言时间:
2009/11/26 2: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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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土地法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故镇开发公司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135215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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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26 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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