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是福建福州永泰县的,我的水田耕地被做铁路的征去了,当初仗量的时候是按临时四年来算的价格为2.25元每平米。但后来被改成河道成为永久性的价格定为每亩2.6万来算。而村委员要扣百分之十是不是合法的。还有李果树一棵补偿为100元每棵是不是合理的,我想请教下国家最高土地,李果树补偿为多少?我想控告的话需经过哪些程序。
来自: 218.75.65.82 留言时间: 2009/11/29 2:07:57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支付给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全部支付给所有权人。土地补偿费按大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原则进行分配,即村委会仅就土地补偿费可以留存一部分。对于果树补偿,应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价格。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30 16:04:45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