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是浙江的,我县原先是有留用地的,可08年8月出了一个文件,说以后征地不再留地,实行征地安置货币补助,但标准却很低。
现在要征地了,我们希望还是有留用地,不知可否实现,另外那个文件合法吗?
来自: 123.148.48.35 留言时间: 2009/12/3 8:25:14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规定及各地的通用做法,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有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就业安置、农业安置等方式。你们县之前征地后留用地即属于留地安置。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安置,由征地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3 21:07:28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