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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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是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管区林家村村民,城南管区包括林家村、大城村、柳潭村、莲苔村、工区茶场(工区茶场分一工区和二工区)五地称为南区,自1999年南区开发开始违法违规征收大城村和一工区土地600多亩,大城村还有蔬菜基地证,于2005年开始征收我村责任田和土地,修建辰溪桥。在2008年开始大面积征收我村土地和二工区土地近2000亩,征收柳潭村土地1180亩,这么宽的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吗?但他们没有批文,从未见到过有关征收土地的批文、用途和公告,既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会议,也没有举行听证会,也不是同地同价的原则,没有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现在政府要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屋我们该怎么办???
来自: 220.170.158.164 留言时间: 2009/12/3 13:30:21
回复内容 你好,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1公顷=15亩)、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皆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如没有征地批文,没有办理拆迁手续,你们可以拒绝征地和拆迁。如相关部门强行拆迁,则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你们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清楚的,可来电详询13521544203.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3 2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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