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享有补偿权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因自家宅基地被毁,在2001年曾经跟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在自家耕地盖建房屋,但因当地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之低,到2005年才拿到相关批准手续,不过,批复日期居然是2001年,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放线后,正要盖建,又说基地涉及未知多少年过后的规划红线问题,几经周折,房屋在2009年还没有盖起来,政府却突然颁发征地令,基地也在征用范围之内。请问,这块地基享有政府的征地安置补偿住房权吗?
来自: 116.52.38.229 留言时间: 2009/12/8 9:50:51
回复内容 你好,你仅对地基享有土地使用权,征地仅向你支付土地补偿费。因地基上没有建房屋,也就不存在你所谓的“安置补偿住房权”。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8 19:31:22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