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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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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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现在有7分左右的水田现在政府要以每亩2万元征收,然后将这些田以每3分左右为一块宅基地面向社会拍卖,而最少的一块也卖到30万我觉得政府给我们的补偿不合理所以不同意他们的征收,但是他们说我不同意也没办法他们还是会强形征收。政府这样做我法律支持吗?我能不能拒绝政府征地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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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66.113.69
留言时间:
2009/12/27 12: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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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征收集体土地。但征收集体土地应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县级政府收到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后,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只有取得合法的征地批准文件之后,才能实施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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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29 13: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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