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强征农民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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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湖北利川市城南路房地产开发商在我们小队征用农民用地 用于盖商品房 跟小队干部达成征地文件合同(没见到,这个只有开发商有,小队的无法看到)然后小队干部又和农民达成协议合同 合同规定 小队征地后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以补偿,分两种形式:一 :3万元/亩 二:预留0.25亩作为被征地家人的屋基地(年满18岁以上的家庭没人均有)。协议达成农民和小队干部签字确认了。结果开发商开始填埋农田了 农民除了获得3万元/亩的补偿外 没有得到屋基预留地 小队干部 大队干部 不承认这个能的到补偿 大队干部说 以前签订的这个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不承认补偿屋基地 导致农民多次上访市政府 市政府与大队干部一个口吻 不给农民作主 开发商仍然在强行填埋农民土地。在农民抗争的同时 那些跟小队干部大队干部有关系的农民得到了相应的屋基补偿 但是还有30多家没有关系的 仍然在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抗争。请问律师先生 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谢谢 
来自: 121.33.40.105 留言时间: 2009/12/31 10:23:13
回复内容 你好,占用农民耕地,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审批手续.如你怕述属实,开发商与小队签订征地协议实施占地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13521544203.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31 1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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