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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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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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户口之前是在另个一个村的,20多年前就迁到现在这个村里来了,最近村里把一块土地买给别人开发,得到一笔钱,而村长开会的时候说,我家的户口是暂住在这个村的,不属于本村的人,所以分红时不能分到这笔钱,但我家的户口住址是写着这个村的地址,而且之前分土地给农民耕种时,我家也有份,村里选村长的时候,也是要我家里的人投票,村里每年庙里做戏时要交钱也是要我家交的,总之,村里有什么要交钱的,我家就有份,村里有什么利益,我家就没有份了
以我家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跟其他村民一样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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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1.34.74.126
留言时间:
2010/1/3 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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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如你所述属实,你家也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应享有与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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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3 2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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