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赔付标准怎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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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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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双流县XX镇XX村的村民,现在有开发商要租用我们村的土地,给出的租金是每年:
山坡:300元/亩
地: 500元/亩
田: 1000斤大米/亩
房子:35平米/人
青苗费按面积算,不管是什么农作物
照这样算我们每年每人能拿到2000块钱,我家五口人也就能拿1万块,可现在我们家全种的是果树,收入在5万左右,我们没法接受这样的赔付标准,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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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9.4.187.83
留言时间:
2010/1/7 1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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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所述的行为属于三令五申禁止的“以租代征”违法用地行为,你们可以拒绝开发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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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7 1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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