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尔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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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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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十年前,我们这里还是一块没有被开耕的地方,由于我们认识到农村如果没有路,就发展不起来。所以我们很多家农民自发的拆除了原有的老房子重新调整了方向,在自家的门前留了一条大路,在路边盖起了一排房子。没有让政府和村里出一分钱,每年的修路,补路也都是村民自发的。由于,有两家没有调整好,所以路的一边有一处房子没有盖。10后的今天,由于经济开发,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地规划给了开发商,不让我们建房了。在没有开发以前,政府已经口头答应了。
我们应该怎么办。
急于回答。谢谢!QQ81335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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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90.113.244
留言时间:
2010/2/27 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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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按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村民如需建房,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用地上建房。
开发商用地,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办理征用手续,除村民建住宅和村办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都需使用国有土地,在集体土地没有被征用之前,是不允许开发商开发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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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2/27 15: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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