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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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家乡一条河堤上承包一块90亩左右的土地,期限20年,现在已经承包8年,地面上种有杨树和桃树。
(杨树13000棵,桃树2000棵)杨树直径大约10公分左右。桃树挂果,现应为河道拓宽,所有晨报的土地都被征用。征地方依据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件,连政发{2003}81号文件有关精神(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方于2010年元月10号,达成补偿协议,并在第二天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现在问题是,我的补偿款与别的承包户补偿款差距很大,而依据文件都是一样的。
我想请问律师一个问题:
补偿协议鉴定,我的钱也拿到手了,事后我起诉到法院是否法院接受此案,如果法院接受是否有时间限定
来自: 114.237.227.126 留言时间: 2010/2/27 11:48:10
回复内容 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2/27 15: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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