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矿对农田的补偿不合理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开矿对我家土地的补偿是每亩1500元,合同是一年一签。是合法的吗?
来自: 58.50.198.243 留言时间: 2010/2/28 21:43:35
回复内容 你好,开矿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同意办理征用审批。县级政府在收到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后,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同时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而你所述的“补偿是每亩1500元,合同一年一签”是不合法的。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3/1 14:44:01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