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用农民征用土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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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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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江苏泰兴市跃进村夹巷组的村民们,政府要征用我们耕地面积让开发商来开发,在征用之前从来也没和我们村民开一个会说要征用土地,我们也不知道征用干吗,今年过了年以后就说我们的田已征用了,而且只有14000元/亩,说是我们村的队长和一个村干部签,我们村民没那一个知道,我们村民就问队长,队长说如果他们不签就一年的工资就拿不到,我们村民都不服,第一赔偿金额太少,我们农民就是靠种田过日子,我们分的钱都不够我们一年生活,就不要说一生了,第二没经过我们农民的同意,我们想请求你的救助请你帮我们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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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2.94.190.194
留言时间:
2010/3/6 15: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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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相关部门报批征地之前,应当经被征地村民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把签字确认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否则即是违法征地。你所述的补偿标准太低,不符合现行的规定。如需具体帮助,请直接来电(1352154420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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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3/7 11: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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