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报告过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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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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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棚户区改造的被拆迁户,我的房屋是建筑时间为九年的楼房。2008年5月公告拆迁,由一家房产评估单位当时做的评估报告,直至现在还没同我们达成拆迁协议,现在拆迁公司给予我们的补偿款仍依据08年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做出房屋单价比现在市场价格低2000元左右。
请问拆迁公司依据08年评估报告作为2010年补偿标准的依据合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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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9.48.142.46
留言时间:
2010/3/9 1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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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拆迁评估时涉及“估价时点”,就城市房屋拆迁而言,“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评估机构会以该估价时点为依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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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3/9 1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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