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房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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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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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兴安岭新林区居民,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专扒老百姓好房子,成栋好砖房被扒倒,土房要倒不扒,并且每平方交300元结构差价,我和丈夫没有工作买了一户平房80平方米主房住人当仓库,前面有35.7平方米开商店,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还有个孩子今年要上大学,
经商房赔给我们每平方米200--300块钱,政府卖给我们经商房2000元一平方米,而且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给我们限期到四月十号拆迁,我们应该像政府要求怎样的赔偿,我们能向政府提出原址回迁吗?到现在为止,政府没有给我们下发任何关于拆迁的文件,
希望得到您的回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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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2.159.121.240
留言时间:
2010/3/28 1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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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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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3/28 2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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