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建的厂房现在面临拆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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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2009年春天,村里要建设花生批发市场,乡镇也同意了,与村里签订了合同,有20多户都建成了厂房,去年利用一年时间才建成,可是今年被告知由于该市场没有报上级土地部门批准,被航拍到是非法用地,要把厂房拆掉复耕,按照车间的面积赔偿,每平米500元,请问这事合理吗?赔偿的金额是不是太低了??
来自: 123.131.126.159 留言时间: 2010/3/28 22:25:35
回复内容 你好,如果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与合同的相对方协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你的权益。如需法律帮助请直接来电。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3/30 1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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