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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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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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加油站要强拆,地方政府说拆了在说,加油站是零时用地,零时用地以过期,我们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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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7.43.66.78
留言时间:
2010/4/2 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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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且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因此加油站用地并非临时用地,是经营性用地。建议你查阅本省市关于加油站用地的相关规定。维权方面,征地拆迁的拆迁人需要获得拆迁许可证,政府需发布公告。如果你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服,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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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3 1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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