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征地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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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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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保靖县水田村村民,由于今年我们这里整改河道要用到我家的稻田,有七分田,先前我们已达成协议用大概一分多补3500,也已经用了而且补偿到位了.但现在还要用,到做好时田就完全没了,我们当地政府只给再补2000.这样的征用补偿合理吗?我国的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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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69.136.67
留言时间:
2011/6/22 1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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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已于2009年12月31日颁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 [2009]43号),该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按照该通知中规定的补偿标准,湘西保靖县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区片一,32670元/亩;区片二,27720元/亩;区片三,23707元/亩;区片四,22176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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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6/28 8: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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