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离婚,2011年当地全征全转,政府不分房给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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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律师,我是在2003年离婚,并在婚前分得土地0.7亩.2011年政府全征全转,以执行2002年政策为由,不分给我住房,请问我状告政府是否胜诉,你们有律师代理吗?我不敢找当地律师,他们是官官相护!
来自: 220.166.82.202 留言时间: 2011/7/3 9:16:01
回复内容 你好,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1/7/6 8: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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