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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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好!
    征收土地是五十年,为什么在我孤苦伶仃的老人家面前就成了“永久”性的“借用”土地了呢?我承包山林的时间也只有三十年至七十年呀,这居中而言,不正好是五十年吗?都是生长在天底下和地面上的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令人不可理解的区别呢?
    尊敬的律师:您(们)是公正的,是慈善的,我相信您们。如果我的看法是错了。尽管批评恩赐。谢谢!
来自: 58.20.86.31 留言时间: 2013/3/28 11:22:08
回复内容 你好,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3/3/30 19: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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