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能补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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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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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咨询一个拆迁的相关问题。
本镇平原灌区管理处,在镇中心河道的上面(灌区管理处办公楼前面,公路旁边),修了桥面,在桥面上改造成出租滩位,然后出租给一些菜家卖菜,在签租合同上,是同意自行自费内部改造的。
我父亲在那上面,就租了三间摊位面积,每间宽度为四米(自己改建时花费了三万人民币)。改造成一层简易平房,进行销售化肥农药种子。因为父亲是农科站站长。在上任时,县政府政策是不发工资,自己开店经营的利润为工资。所以一直租灌区管理处修建的这摊位自己改造后进行经营。总租期已经十年。目前还处理合同租期之内。今年因为镇中心整体改造,灌区管理处,想拆掉这摊位桥面,所以想咨询下,这个拆迁灌区管理处,应该进行拆迁补偿嘛?这种租地的自建房受相关法律保护嘛?
谢谢。希望能给我建议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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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8.239.228.83
留言时间:
2013/11/11 18: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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