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四年没有发放,强行非法侵占农民国家保护一等责任田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欣园街道邰家村村民,我们村土地被企业单位征收之后已经四年之久了,因村上领导班子有着黑势力手段压制农民,农民的土地补偿款仍未发放,失地农民没有人身安置和养老保险生活没有保障,而且将农民的一等国家保护农田非法强行侵占,村支书动用黑势力非法拘禁的手段压制百姓,百姓们敢怒不敢言,把老百姓的土地荒废至今,有视频作证。到现在也没有个讨公道的地方。
来自: 122.139.223.245 留言时间: 2013/11/28 22:25:27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地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使用和管理应进行严格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截留或挪作他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依照有关规定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该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和支付清单,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及时监督检查各项费用使用情况。由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可逐步建立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购买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鉴于此,对于你们遇到的征地补偿费问题,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反映,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4/4/15 9:15:05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