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费用被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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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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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说下我家的事情,我们1958年从湘潭搬到长沙市天心区 新路村沈霞山组,在本队已经居住了60多年。我们一家6口人,除了爷爷奶奶,都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村名,从1982年包产到户,就分到了三亩多的责任田,履行了村里的各项义务,本该享受村名同等待遇。家里有常住人口登记卡,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土地承包使用证,沈霞山生产队生产责任制合同,山林所有证,证明书。沈霞山村名组收入分配决定等证明。
然而,在07年中信集团公司进行开发对我们村进行了征收并进行了补偿,本来是应该给予每人52000元的土地补偿费被告知是外来户不享有分配资格为由,拒不分给。 但是,最终我们家通过打官司的方法,还是拿到了应有的补偿。
今年,我们队上有108万土地征收补偿款,但是在6月18日晚上开会,队上还是已原来的借口为由,没有分到我们家应有的补偿费。
在此,我通过媒体将此事扩大。让上级重视。让我们一家人享受到应该有的待遇
2014.6.19
何先生 1329868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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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2.247.83.252
留言时间:
2014/6/19 5: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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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此前已有先例,既然之前的补偿分配已经法院确认,即应按之前法院确认的补偿分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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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4/7/31 1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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