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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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2015年12月,广东建设铁路,要征收我家的房屋,政府只能作一次性货币补偿,但是我想在本村有安置房(即是产权调换),但是至今政府不理会,只能作货币补偿,请问如何解决呢?
来自: 113.111.31.221 留言时间: 2016/4/19 16:06:43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按照 不同的区位,相应的补偿安置有货币补偿、迁建安置、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
如你的被拆迁房屋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可以要求选择产权调换。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6/5/6 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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